南宋温州大贤、状元王十朋,其家族从其祖父王格时便开始了“以士易农”的努力,王十朋父王辅平时有望子成龙、科举入仕的心愿。作为家中长子的王十朋应当承担家庭重任,为兄弟子孙做出模范和表率。然而绍兴十二年(1142),王十朋第四次参加科举失利,意味着祖孙三代“以士易农”的努力与希望再次化为乌有。更为不幸的是,当年十一月王辅去世,更加重了王十朋的痛苦。次年,32岁的王十朋自觉“有不孝之罪”,“于是采古圣贤之明训,与历代史传所载仁人义士、孝子慈孙前言往行之可法者”,以及其祖父、父亲“居家所行之迹、所言之事”,在孝堂泣血编成一书,“名曰《家政集》,以为修身治家之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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